| 德国:高效监管立足于法 |
| 2005-10-10 20:24:22 http://www.left-in.com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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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金融市场的主要执法者是联邦金融市场监督局。它是在整合原联邦德国贷款监督局、联邦保险监督局和联邦证券交易监督局的基础上,于2002年5月1日根据《联邦金融市场监督法》成立的。该局雇用的各种专家及执法人员共1300人左右。它与另一个监督机构————德国联邦银行(德国中央银行)既分工又合作。联邦银行负责对各种金融机构呈递的报表进行审核,并检查其资本充足率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联邦金融市场监督局则负责颁发金融业务的营业执照,保障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并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和取证。
立法规范市场运作
为全面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德国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立法上的每一个微小的纰漏都有可能造成金融市场的混乱并损害到公众的利益。以银行监管为例,德国除了《德国联邦银行法》之外,还有《信贷法》、《抵押银行法》、《证券法》、《住宅储蓄法》和各州的《储蓄银行法》。此外,保险业有保险业的法律,投资基金有投资基金的法律,证券交易所有证券交易所的法律,监管机构有监管机构的法律,企业上市也有企业上市的法律等等。立法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保护储户和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交易的公平,保障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当然,再好的法律也难以阻止企业或金融机构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的破产,因此德国在重视立法的同时,还就如何保障投资人或存款人利益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以存贷款业务为例,经营此项业务的信贷机构如果破产,仅仅是国家采取的措施,就足以使储户得到90%的利益补偿。此外还有行业协会的补偿。德国银行业有银行业协会,保险业有保险业协会。为了规避风险,银行及保险公司必须成为其行业协会的会员,并缴纳会员费。会员费的一部分将作为本行业的风险储备金。这样即使本行业的个别会员出了问题,由于储户的存款得到了赔偿,行业的信誉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执法独立确保公平
由于法律的严密和执法的一丝不苟,在德国很少听说有金融机构破产的。这就保证了优势企业的融资渠道。个人无论是作为储户还是作为投资者,只要是长线投资,就会有足够的利润回报。因为上市企业的财务都是公开的,银行敢于贷款的企业,其产品都具有良好的销路和市场前景。
在德国,企业无论是上市还是发行债券,都要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核和认可。金融监管部门是代表公众利益的,这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它是金融领域的执法机关。这个机关是不可能被收买的。尽管它在名义上隶属于德国联邦财政部,但在财务上却是独立的。它的经费来源于被它监管的2400家银行、800家证券投资机构和700家保险公司。
不吃国家财政的饭,也就挡住了来自上面的压力。而且从法律的定位上看,金融监管部门不是对政府负责的,而是对“公共利益”、对存款人和投资者以及金融产品的消费者负责的。它的职权是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的形式赋予的。换言之,它仅对法律负责。因此,在德国,没有听说哪家公司是“包装”上市的。
经过包装上市的企业在股市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法律规定,企业的经营业绩每季度都必须曝光。只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或国际行情看涨,股票的增值才是正常的,否则将会引起舆论和监管部门的注意。
由于立法的严密和执法的严谨,德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公开的,产品是公开的,销路和销售前景是公开的,甚至法人、合伙人、会计师和审计师也是必须公开的,因此通过“包装”上市很难。即使个别会计师和独立开业的审计师或审计所被收买了,也难以通过联邦(即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查和认可。且不说联邦金融监管部门的专业水平和工作人员的道德水准,单单是在程序上就几乎不存在被“通融”的可能性。因为除了他们的把关之外,还必须有社会上声誉最高的会计师或会计所的审核和认可。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嫌,金融执法机关是将这一部分业务先交到社会上享有盛誉的会计所去审核,然后才是本部门的核查。
在德国,没听说过非法集资类的金融犯罪案件。因为集资的渠道就那么多,集资者怎么可能绕过金融监管部门到社会上去集资呢?如果真有人绕过监管部门到社会上集资,那集资所产生的轰动效应也无法避开媒体的关注和公众的反映。
金融犯罪成本很高
在德国,犯罪成本是很高的。因为有了犯罪记录是无法在政府部门或与公共利益有关的部门工作的。对于知识分子和白领阶层来说,这等于丢了饭碗和前程。德国的法律规定,礼品超过25马克,也就是10几个欧元,就算行贿。接受礼品超过这一数额的限制,被视为受贿。因此,德国人送礼,礼物都很轻。在他们看来,实在没有必要为此涉嫌犯罪。换言之,准备到股市圈钱的企业或企业老板能否说服本企业的会计和审计和他一起干,这本身就是个难题,更何况说服独立的会计所,委托他们进行包装上市了。德国的法律规定,进入股市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其真实身份和财产状况都必须在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监管部门一旦发现不正常的苗头,只要查当天谁在进行交易以及交易量的大小,立刻就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搞内幕交易和操纵股市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因此,德国人的法律意识普遍很强,他们认为没有必要为了别人的利益而去葬送自己的前程。让他们违反职业道德去进行所谓的金融犯罪,恐怕从心理上就难以承受良心的煎熬。(经济日报 魏爱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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