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鸿仪系两公司被判清偿 |
| 2005-12-6 22:20:26 http://www.left-in.com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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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嘉瑞(000156)、张家界(000430)今日公告,近日接到10月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诉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的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上海沪荣物资应两家公司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上海沪荣应合计归还原告4494万元本金并支付利息、逾期罚息及律师代理费等;而*ST嘉瑞与张家界嘉瑞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并享有追偿权,不能追偿的部分,由两公司平均分担。
公告还披露,如上海沪荣未履行还款义务,农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可以张家界持有的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96%股权转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股权转让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张家界所有,不足部分由上海沪荣继续清偿。
这两家公司仍未摆脱涉案金额屡增的难堪处境。截至目前,*ST嘉瑞已累计涉诉金额78949万元(本金),占200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5761万元)的500.91%。同时,张家界称收到广州市商业银行北京支行诉公司2987万承兑汇票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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