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富时称未违反合同 深交所也将起诉新华富时 |
| 2006-9-7 16:09:23 http://www.left-in.com
不详 |
|
|
[ 记者 刘小敏 ]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新华富时A50股指期货,近日又有新进展,其公关部李小姐昨日向记者表示:“新华富时A50股指期货将在新加坡交易所如期上市。” 新华富时:我们未违反合同 针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就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有关事宜,对新华富时指数公司提起诉讼一事,新华富时在发给记者的声明中表示,“新华富时指数公司认为此案不具诉因,并将进行强有力的辩驳。我们不认为这一事件将对我公司业务产生影响,同时我们将继续计算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 “我们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合同,许可我们编制中国A50指数及该指数的变形指数。就此,我公司已获得律师确认,我们并未违反该合同。不过,即使我们与该公司的合同被终止,我公司也有其它的合同安排,使我公司能继续编制中国A50指数,以及我们其它的指数系列。我们自2001年开始的指数服务将继续进行下去。” “目前其它国际或国内的指数编制商都没有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得编制中国指数的许可证,新华富时指数是唯一一家与其签订合同的指数公司。我们将遵照国际惯例,并根据市场上其它所有指数编制商所采用的方式,继续编制我们的指数。” “新华富时作为唯一一家从交易所获得了指数编制许可证的指数编制商,现在看到该许可证反被利用,成为我们遭人掣肘之工具,这的确具有讽刺意味。” 上证所信息网络公司:新华富时强词夺理 针对上述说法,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邝琳经理进行了反驳。“首先,新华富时认为此案不具诉因的说法是错的。去年签订的合同上规定,不经上证所允许,新华富时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和开发衍生产品,但其违反诚信原则和许可合同第五条规定,未经信息网络公司书面许可,擅自许可第三方以基于信息网络公司提供的上证所实时行情编制的‘中国A50指数’开发‘中国 A50股指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并拟在新加坡上市,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此外,新华富时在声明中说即使合同终止,也还有其它合同安排。我想郑重声明的是,交易所和新华富时就签订了这一份合同,并未有其它合同存在。” 对于到底在浦东还是香港诉讼的争议,邝琳表示:“合同第九条规定若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甲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信息网络公司所在地为浦东,我们当然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这不存争议。” 对于新加坡交易所想强行推出该股指期货的行为,邝琳表示:“我们已多次提醒新加坡交易所,若强行推出,该股指期货不但存在法律风险也存在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已非常清楚,市场风险则是指上述合同将在今年10月底到期,如果强行推出A50股指期货,它将陷入没有信息来源和指数可编制的尴尬境地。这无疑将给投资者带来极大的风险。” 截至记者发稿时又从深交所传来最新消息,因新华富时使用该指数并未与深交所签订合同,深交所已向其发去律师函,将起诉新华富时的违法行为。
|
|
上一篇文章: 北京证监局举办新会计准则培训班
下一篇文章: 券商收购难撼大期货公司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