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板四大创新对接全流通 |
| 2005-12-5 23:59:40 http://www.left-in.com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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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冯飞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公开表示,未来将研究全流通环境下的交易制度创新、并购重组、融资条件、衍生产品等制度创新。由于现行股票市场制度体系已与全流通环境脱节,因此预计未来制度创新规则将会高密度推出,而新旧制度转轨也势必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有观点甚至认为,制度创新有望成为新行情的发动机。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中小企业板目前已经率先成功走完了股改长征路,一个合理预期是,中小企业板未来将顺理成章地担纲制度创新的“实验田”。 发审制度创新 发审制度作为股市制度的核心,“两法”修改为其创新预留了空间。对于目前业界反映的发审制度效率不高、市场化程度较低等问题,未来率先“新老划断”的中小企业板将有望在此获得改进。 专家建议,未来宜建立更适应中小企业特性的发行上市制度,推动中小企业发行向注册制过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巴曙松表示,未来应推动发行上市有关环节的改革,提高发行上市效率。另有专家建议,市值配售方式存在着发行操作难和市场成本高等问题,建议在中小企业新股发行中恢复网上资金申购方式,以降低发行操作风险和实施成本,同时可以吸引增量资金入市等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十一五”规划对自主创新企业政策扶持的大背景下,为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发行上市的“绿色通道”成为题中应有之义。所谓“绿色通道”,是指,通道独立于其他中小企业板公司,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审核的部门,对认定为适合发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独立审核;发行审核速度更快,将接受申报材料到作出核准(不核准)的时间间隔控制在三个月以内;将减少实质性判断内容,提审核效率;未来审核的重点转向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者风险隐患等关键问题以及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在“两法”修改的背景下,中小企业板上市门槛的问题受到关注。专家认为,目前大幅降低门槛的时机并不成熟,但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其未来融资标准应较目前业绩导向型(只注重历史业绩和资产规模的现状)作出调整,建议引入企业的成长性、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的投入等更多符合科技型企业特征的评价指标。 再融资制度创新 在股权分置时代,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在再融资上的利益冲突将在全流通时代消散。因此,全流通背景下,学者建议再融资制度宜向市场化方向转化。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表示,全流通时代下的再融资制度应该更多体现市场化原则。 现行的再融资制度审核周期较长,客观上已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专家建议,结合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未来应考虑为中小企业板公司的小额融资提供便利。对小额融资,建议简化审核程序和审核内容,缩短审核和发行周期。 此外,吴晓求表示,全流通环境下,需要警惕高度分散化的结构不利于公司发展这一事实,上述缺陷还将带来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因此未来制度设计应该是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相对责任股东的制度。专家建议尽快制定定向增发的管理办法,明确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审核程序、资产评估等相关事宜。以中小板为例,其股改完成后,公司对定向增发的需求更为迫切,定向增发有利于巩固大股东的控股权,有利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和促进并购重组。业界表示,该制度可以在中小企业板先行先试再推广到主板。 监管制度创新 全流通环境下的监管问题日前正受到专家们的关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就表示,全流通条件下,上市公司违规的动力更足、机会更多、利益更大;进入全流通时代后,此前的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矛盾将转化为大股东与小股东的矛盾以及内部人与股东之间的矛盾。因此,全流通时代应该更加注重监管的质量。 作为致力打造“诚信之板”的中小板目前也正酝酿着监管制度创新。如细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制定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深交所目前正在研究进一步细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力推中小板上市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制定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以强化募集资金的第三方监管;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深交所将制定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行为,提高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成效。此外,深交所还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上市公司诚信监督机制等。 此外,针对目前信息披露时效、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交所还将推动改进中小企业板首发和再融资的信息披露,探索完善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改进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层讨论等重要信息的披露。 退市制度创新 业界表示,现行的退市制度亟需改进。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谢百三评价道,退市制度的虚置导致了市场对垃圾股的炒作,上述现象不利于市场优胜劣汰功能的发挥。 建立层次分明的资本市场体系,是退市制度良性运行必备的外部条件。中小企业板的顺利推出,已经初步形成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雏形。专家称,未来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场外市场等不同层次市场构成的资本市场体系将为上市公司退市提供必要的通道和路径。其中对于场外市场应赋予其更多的功能,为退市制度创新准备外部市场条件。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表示,深交所未来将承载着建成中国纳斯达克的重任,未来的创业板体系将由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三板三个层次的市场组成,纳入该体系的上市公司可以在三个市场之间转板。该体系有利于构筑一个在优胜劣汰机制驱动下的不断优化的内部结构。 此外,强化退市标准的数量化,增强其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也是目前国际市场退市制度创新的潮流。目前海外成熟市场的退市标准涉及到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股票市值、营业收入、盈利能力、公众持股人数、持股量及市值、最小报价、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机制等。因此,专家称,未来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创新的方向是引入多样化的指标。先期可以考虑引入个别与股票市值有关的退市指标,并完善有关信息披露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流通环境下,以退市为目的的回购预计将不断产生,这标志着退市不再是绩差公司的专利,绩优公司也可以退市,上述操作也蕴藏着较大的短期投资机会。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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