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上市公司公告(2005年04月04日) |
| 2005-4-4 11:09:01 http://www.left-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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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002013)中航精机:更正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5年4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编号和公告标题有误,原公告编号"2005-004"更正为"2005-012";原公告标题"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为"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内容不变。 二、(002030)达安基因:关于举行200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将于2005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04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总经理周新宇先生、独立董事王鸿茂先生、董事会秘书吴军生女士、财务总监吴俊峰先生和公司保荐代表人李东茂先生、梁江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000418、200418)小天鹅A,小天鹅B: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3月21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05年3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石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中李石生先生、顾群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子公司无锡飞翎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因飞翎公司投资需要,需增资15,100,996.80元(增资至3000万元)。其中我公司拟以现金对其增资7,701,530.40元,小天鹅香港公司(小天鹅集团公司控股)拟以现金对其增资894,034美元(折合人民币7,399,466.40元),飞翎公司其他股东将放弃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其持股仍为51%。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请见关联交易公告。 四、(200054)ST建摩B: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永强、魏占志、武林、邱林、奚正兴、陈凤珍、祖春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孙芳城、孟卫东、许明月、祝志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在董事会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五、(000430)张家界: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1、召开时间:2005年3月31日9∶302、召开地点:长沙海东青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4、召集人: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于立群先生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8310.9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27%。 2、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1、表决情况:《关于收购临湘山水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方股东--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5661万股,关联方股东--湖南省天通置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1530万股;同意1119.9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同意公司以5702.4万元的价格收购湖南天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临湘山水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99%的股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谢勇军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000700)模塑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5年3月31日上午在江阴假日大酒店一号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会监事4名,实到会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同意本议案的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本议案的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本议案的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七、(000583)ST托普: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于昨日(4月1日)公告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诉绍兴托普信息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判决后的执行情况。 (详情请见2004年7月8日、8月11日、2005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公司昨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杭法执字第6-2号《民事裁定书》,对此案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成都托普教育投资管理公司在绍兴托普信息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占公司注册总资本67.88%的股权。 八、(000585)ST东北电:更正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04年4月8日、2004年4月19日发出公告,并于2004年10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售购两项股权交易。交易对象为沈阳诚安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安公司")和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高公司"),按照当时掌握的股权资料,本公司判断诚安公司、沈高公司与本公司为非关联方,交易性质为非关联性交易。现经核查,此判断与交易时点下的事实不符,特更正如下: 本公司曾于2004年3月15日向诚安公司转让沈高公司49%股权,2004年4月7日和4月14日经董事会批准,收购沈高公司持有的沈阳新泰高压电气有限公司74.4%股权、沈阳新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95%股权和沈阳诚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95%股权交易(以下简称"股权交易")。现经本公司对股东单位及全体董事的进一步调查,仔细分析核对资料后确认,在发生上述股权交易的时点下,因交易双方均受同一法人沈阳万里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故交易双方构成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曾于2004年10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售购两项股权交易,但是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4人,持有和代表的股数521,588,1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7,337万股的59.72%,如果扣除关联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230,000,000股国有法人股应回避表决的股数后,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91,588,12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有效通过会议表决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进行之前公司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查询了股东信息,但遗憾的是,限于本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和股东以上公司复杂的股权关系,本公司在交易时点下未能全面掌握股东信息,进而做出了无关联关系判断的信息披露,主观上没有隐瞒和虚假披露的动机。特此澄清,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本公司将更加严谨地学习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诚信、尽责、谨慎的义务和责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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